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不合法的,可以投诉他,交警扣留车辆应当开具相应的证明。公安机关因检验或者鉴定的需要,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或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有关证件,同时,应开具暂扣凭证,检验或者鉴定后,应当立即归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违章处罚条例》第二十九条 暂扣机动车、非机动车,滞留机动车驾驶证副证或者正证、机动车行驶证,收缴非法装置或者牌证的,应当当场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以下简称《凭证》)并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受的,在《凭证》上注明情况,视为送达。第三十条 交通民警应当在交通违章行为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车辆、驾驶证、行驶证和非法装置或者牌证交到所属单位。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 第二款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意外现场进行勘验、体检,搜罗证据;因搜罗证据的需要,能够扣留意外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